各社會審計機構:
根據市城投集團公司《社會審計機構遴選與管理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擬遴選社會審計機構開展相關內部審計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審計工作計劃
按照市城投集團對下屬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要求和武漢橋建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橋建公司”)2024年度內審工作計劃,擬對下屬子公司武漢德利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利彩印公司”)原法人劉煜瑋同志開展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主要審計內容為該同志任職期間單位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有關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合規和執行情況,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經濟管理和監督職責情況等,并對履責情況進行評價。
二、參選社會審計機構要求
(一)資格要求
參選機構必須為市城投集團公司審計機構備選庫B類庫內的會計機構,社會信譽良好、無不良行為記錄。
(二)基本要求
1、正常經營的社會審計機構;
2、具有財政部門和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部門頒發的注冊會計師法定的業務《執業證書》,且確保在有效期內;
3、具有較完善的內部執業質量控制管理制度;
4、近三年內無違法、違規執業受到有關管理機構通報批評、處罰或不良執業紀錄;
5、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條件;
6、2021年至今在行業和單位服務中取得的業績、榮譽及表現(證明材料復印件)。
(三)審計項目組成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項目組組長必須為注冊會計師,負責現場審計工作,且在審計報告上簽字。
2、項目組成員至少3人以上,必須是本單位的正式員工,其中至少1人必須為注冊會計師。
3、項目組成員應具有必要素質和足夠專業勝任能力,不存在需回避的因素。
4、如參選單位中選,在參選書中確定的項目組成員一般不得更改,確因特殊原因必須更改需征得我公司同意。隨意或無故調換成員的,我公司有權終止審計委托合同。
請滿足上述條件的審計機構,于2024年10月14日上午9:00前將機構營業執照副本、上述證明材料的清單目錄和相關業績證明材料掃描版,審計機構相關聯系人姓名及聯系方式等相關文件報橋建集團審計法務部(武漢市江漢區天門墩路5號,橋建大廈7樓02室)進行資格預審。
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審計單位,在收到通知3天后(10月17日)將投標文件報送橋建集團審計法務部(武漢市江漢區天門墩路5號,橋建大廈7樓02室)。
聯系人:王萍
武漢橋建集團有限公司 審計法務部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