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資金監管 保證項目建設
日期: 2009-08-03
加強資金監管 保證項目建設
武漢橋建集團有限公司自2003年承接市政代建項目以來,先后實施各類市政項目近100項,累計完成投資70多億元。
為保證項目順利實施,確保建設資金安全,經公司主要領導提議,橋建集團計財部在公司相關部門的支持下,從2004年起,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市政項目建設資金監管制度,通過簽訂資金監管三方協議,由業主委托銀行按規定的要求對撥付給施工單位的建設資金進行動態管理,并設置銀行專戶,確保工程進度款專門用于項目建設。并在招標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均明確將接受資金監管條件作為與施工單位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條件之一。
通過這一管理手段,不但業主能及時掌握項目資金使用動態,而且促使施工單位形成了定期安排及申報資金使用計劃的習慣,有利于合理安排支付各項資金,確保民工工資及各項材料款能按合同及時支付,同時有效避免了容易出現的施工單位挪用項目建設資金的現象,為各項目的順利建設、維護社會穩定、圓滿完成年度建設目標提供了有力保障。
計財部供稿
2007-7-31